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皮城”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
海宁皮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3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185,055,500股新股,本次海宁皮城实际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745,0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0元,共计募集资
金174,137.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67.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2,569.96
万元,2016年1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汇入海宁皮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
用1,995.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2,14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462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80,985.00 80,000.00
收购
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
项目 2 24,686.00 24,686.00
司 16.27%股权项目
新建 3 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 126,667.00 62,451.20
项目 4 智慧市场项目 7,077.00 7,000.00
合计 239,415.00 174,137.20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
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系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3 月
项目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31 日余额
智慧市场项
浙商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50020210120100073233 19,198,488.36
目
合 计 19,198,488.36
三、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
期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公司已将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
注销手续。
2、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市场项目,该项目的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利息与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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