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因新增条目,本制度相关条目编号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
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
1 新增 审核意见,应当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变。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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