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公

2021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

今日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公司收到顾洪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洪钟先生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披露如下:

2014年先河环保高管减持计划_上市公司高管减持_高管增减持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顾洪钟

2、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_2014年先河环保高管减持计划_高管增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014年先河环保高管减持计划_上市公司高管减持_高管增减持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高管增减持_2014年先河环保高管减持计划_上市公司高管减持

四、备查文件

顾洪钟向公司呈交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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