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2-014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
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本协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
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
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协
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
确定性。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
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经充分交流和深入沟通,就公司
在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投资建设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相关事项达成共识,拟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拟签订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
2.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液器、注射器、牙科材料等医疗器械生产线、配
套设施及康泰医学其它产品的改扩建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2.3 亿元
(包括厂房、设备以及土地出让金等)。
3.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规模共计约 5 万平方米,自取得项目用地使用
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成投产。
(三)项目用地
1.甲方拟为乙方安排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土地约 73 亩,土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拟供地位置位于北戴河新区恒胜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前程三街以南、
规划街以北,具体以规划条件书为准。
2.乙方于 2022 年 2 月底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
权;于 2022 年 3 月底前开工建设。
3.本宗项目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
宗土地上建设经营本协议约定以外的项目。
(四)政策支持
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产业支持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向乙
方提供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发展。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开工建设以及建设
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
(2)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价格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进行收储。
(3)承诺按照乙方项目建设时序,及时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提
供项目建设用地,并保证项目用地交付使用时达到“八通一平”(通上水、通下
水、通雨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通宽带、平整土地至设计标高)市政
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边且相关条件符合项目生产需求。在项目用地红线外,公共
的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网络、电视、通讯等水、电、配套工程费用由甲方
负责,红线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确保项目在 2022 年 3 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5)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土地出让及项目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
(6)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积极、按时、按质兑现优惠政策。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参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招拍挂。
(2)有权享有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
(3)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以及节能、环保、安全
等规定;其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符合秦皇岛市及北戴河新
区的相关规定。
(4)按照本协议列明的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进度、投资规模等实施投资
建设行为,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项目投资、开工、建设、投产、
纳税等义务。
(5)当甲方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开工
建设以及建设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6)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同意项目用地由甲方优先按照有
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收储。
(7)若项目用地因涉及重大民生工程、规划调整等情况需搬迁时,乙方应
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用地进行依法收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属
违约。除非本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有权
要求对方采取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等措施,直至解除,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七)协议终止与修改
1.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项目用地闲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协
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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