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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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

立意见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

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郑馥丽:

  张清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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