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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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需在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比例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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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
不超过 179 人(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代为持有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7 人,具体参与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有资金方式设立,公司不以任何方式
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的回购已经完成,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716,
802.8 元(含交易费用),股票回购最低价为 6.19 元/股,最高价为 7.41 元/股,
回购均价为 6.77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647,30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01,914,821 股)的 3.86%。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
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
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6、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3.39 元/股,不低于公司
回购股份均价(6.77 元/股)的 50%。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31,014,374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份数上限为 131,014,374 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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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
(1)员工持股计划定价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为了促进公司核心业务持续平稳、快
速发展,保证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稳步推进、如期投产,进而推动公司长远、持
续、健康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和鞭策核心经
营管理团队,增强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
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活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建立长期激励体系、优化员工薪酬结构的进一步尝
试,充分考虑了资本市场的风险以及本计划参与对象的出资能力,设置了兼具可
达成性与挑战性的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对员工个人价值创造提
出了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核心员工的激
励,可以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
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3.39 元/股,该价格系公司综合考虑
了员工出资意愿以及后续业绩考核的弹性而确定的,并设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锁
定期并明确了解锁需要达到的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该价格的设置
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
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在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
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员工的约束机制,具有合理性。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符合风险自担的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长锁定期限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激励对
象需要先付出本金并承担流动性风险,且只有在上述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下,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方可解锁。此外,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波动影响,锁定期届
满后的获利情况无法具体确定,公司未设置实际的兜底或担保条款,也未作出相
关承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充分考虑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充分体现了
《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风险自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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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
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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