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9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0551 号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
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的规定编制上
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精锻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精锻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
对照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精锻科
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精锻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
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 50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精锻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本报告仅供精锻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精锻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冲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海波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会证监许可[2020] 2328 号文核准,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76,770,57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3.13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20.7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止,募集资金净额 99,120.74 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
字【2020】110ZC004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 汇入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姜堰支行 1115720129300666558 382,6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姜堰支行 10208001040223966 385,4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
姜堰支行 8110501012901641078 224,099,986.89
合 计
992,099,986.89
注 : 实 际 汇 入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资 金 992,099,986.89 元 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991,207,429.64 元的差异为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及税费等影响。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45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