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33,333.34
万股的 0.9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龙腾光电”)《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 3.52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5、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6、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6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2-009)。
8、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
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3,333.33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
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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