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14:00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

江路 1 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司

文培先生主持。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

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0 人,代表股份 29,648,07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10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58,904,477 股的 3.4518%。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609,373 股,

                    1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0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 858,904,477 股的 0.0709%。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股份 29,038,6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402%,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58,904,477

股的 3.3809%。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38 人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0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038,6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402%,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

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58,904,477 股的 3.3809%。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王伟建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

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77,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9%;

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967,7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558%;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电气”)。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9 日,上海电气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包括直接持股及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63,748,88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4%,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2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王伟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

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3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15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