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

案》,决定对公司前期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为“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

   (一)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33)。本次回购方案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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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36),本次回购方案的有效

期由“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变更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除此之外,本次回购方案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一)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34),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 46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7%,最高成交价为 13.32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3.27 元/股,成交总额 6,120,4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3 月 2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4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144、

2019-002、2019-015、2019-016、2019-023、2019-024、2019-045、2019-047、2019-055、

2019-065、2019-073、2019-084)。

  (三)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1),截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3,001,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65%,最高成交价为

15.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21,834.86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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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变更事项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将前期已回购股份

用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决定对前期已回购股份的用

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二)本次变更事项属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前期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股东

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前期已

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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