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西点药业所
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80 倍。本次发行价格 22.55 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2.95 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3.62%;低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
率 45.55 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
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
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
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以下简称“《首发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
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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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
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
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
21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
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注
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吉林省西点药
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1.05 元/股(不含 31.0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1.05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7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1.0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70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2 月 8 日(T-4 日)14:36:14:958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67 个配售对象。以
上过程总共剔除 94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0,760 万股,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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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6,040,750 万股的 1.0058%。剔除的配售对
象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
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5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
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4、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
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
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01.0049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
发行。
最终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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