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验血检查咨询:DNA262728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

次投票结果为准。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 1 页 共 8 页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 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 2 页 共 8 页

    1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

议案》

    公司第五届离任独立董事和第六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

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 11 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9 年修订)》的要求,议案 4、5、7、8、9、

10、12、18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17 的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 18

的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58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