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

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9277),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

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中对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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