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

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

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35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