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王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中兴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东平        王大宏       韩本文

                   2022 年 1 月 27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24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