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2022年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28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富国安利90天滚

   公告依据             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7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2月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2年2月7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2年2月7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自2022年2月7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A   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823             01282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

                    是              是

   换转入、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注: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

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

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 第二

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2、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

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2022年2月7日。

   3、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可投

资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的销售对象仅为个人投资者。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

理人认定为准。 如未来直销机构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基金管

理人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

该基金份额的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

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投资人在运作期到期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

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

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

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 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

(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各销售机

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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