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22-011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52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350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4.5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激励计划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1 年 6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7 名激
励对象 3,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如下
调整: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52(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首次和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
6、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1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当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达成时,公司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2、预留授予人员及数量:向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61%,具体概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比例
姜琰 董事、副总经理 50 14.29% 0.09%
其他27名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含控 300 85.71% 0.52%
股子公司)
合计 350 100.00% 0.61%
3、预留授予价格:4.52 元/股
4、股票来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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