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

  • 上市前挖坑:欺诈发行令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回顾历史,上市公司造假陷阱主要可分为上市前造假以实现欺诈发行的目的,以及上市后或为“市值管理”、或为规避退市等原因进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两大类型。上市前挖坑:欺诈发行令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欺诈发行为投资者带来了巨额损失。在上述欺诈发行的案例中,除了造假的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受到处罚外,证券公司先行赔付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方式之一。

    2022-03-25
  • 剖析上市公司舞弊陷阱:欺诈发行令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回顾历史,上市公司造假陷阱主要可分为上市前造假以实现欺诈发行的目的,以及上市后或为“市值管理”、或为规避退市等原因进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两大类型。金亚科技、欣泰电气、万福生科等均是上市前财务造假从而达到欺诈发行的经典案例,给投资者带来了巨额损失。在上述欺诈发行的案例中,除了造假的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受到处罚外,证券公司先行赔付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方式之一。

    2022-02-13
  •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事实上,对于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上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探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注册会计师与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责任的分担;二是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与证券市场其他主体之间责任的分担。”可以认为,至少在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对虚假陈述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不衔接,《证券法》将民事责任主体拓展到了“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