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将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正式生效,并自同日起开始办
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各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14116)
后,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10899)。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份额或 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均
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
费)。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
额不得低于 1 份,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1 份。
3、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长短收取赎回费,并按照
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计提销售服务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
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费用类型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申购费率 0%
按笔收取,每
M≥500 万元
笔 1,000 元
持有期限(N)<7 日 1.50% 持有期限(N)<7 日 1.50%
赎回费率 7 日≤N<30 日 0.10%
N≥7 日 0%
N≥30 日 0%
销售服务费率 0% 0.30%
管理费率 0.60%
托管费率 0.10%
4、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与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5、其他事项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
(2)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
于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 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上银基金”或“shangyinjijin”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2、其他销售机构
暂无。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发布
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本公司网站公示为准。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 C 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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