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0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4、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5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

定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8.6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18 元/股。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

  7、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预留授予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

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

就。

    四、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6 日。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37 元/股,为以下两者的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78 元/

股;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37

元/股。

    在本公告披露后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做相应的调整。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预留授予数量:100 万份。

   (五)预留授予人数:13 人。

   (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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