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1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选举黄继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连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叶长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刘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楼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 关于选举崔晓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王务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赵万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 关于选举金荣皓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李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1、2、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1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1-3需逐项表决,涉及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监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崔晓钟先生、
王务林先生、赵万华先生已经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022年1
月25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王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4涉及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4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本次议
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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