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天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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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6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状

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30 万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8 年

1 月 26 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

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6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2 月 9 日,T+4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8 月 9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 月 2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

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1 月 26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

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

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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