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51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0,174,931.76 份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
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投资目标 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同时力求
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增值。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模型
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
益。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
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
投资策略
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
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产配
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
产收益风险比值、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
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基金资产配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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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沪深 300 指数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出合适调整。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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