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0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普

  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和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青海普仁”),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19,38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大先行和青海普仁联合出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

  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盘,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

  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北大先行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及    集中竞价交易       至        5.68    10,704,840   0.80

青海普仁           2022 年 1 月 21 日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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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17 年实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项目,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北大先行    持有股份     61,454,378        4.61  50,749,538       3.81

青海普仁    持有股份     26,628,340        2.00  26,628,340       2.00

        合计持有股份   88,082,718        6.61  77,377,878       5.81

        其中:

合计               88,082,718        6.61  77,377,878       5.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2.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本次减持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并已披露的、与股份转让相关的承诺

    之情形。

      4.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本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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