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验血检查咨询:DNA2627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五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现对公司五届

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汪祥耀、王曙光、于永生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65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