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联满馨1号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国联满馨 1 号 3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联满馨 1 号 3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A”,证券代码为“136739”,

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B”,

证券代码为“136740”,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1 满馨 3C”,证券

代码为“136741”,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

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1 满馨 3D”,证券代码

为“136744”,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

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E”,证券代码为“136745”,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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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21 满馨 3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

馨 3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馨 3C”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馨 3D”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21 满馨 3E”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书。

   五、 “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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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5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