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国联满馨 1 号 3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联满馨 1 号 3 期”的转让业务。
二、 “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A”,证券代码为“136739”,
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B”,
证券代码为“136740”,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1 满馨 3C”,证券
代码为“136741”,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
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1 满馨 3D”,证券代码
为“136744”,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
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满馨 3E”,证券代码为“136745”,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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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21 满馨 3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
馨 3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馨 3C”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满馨 3D”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21 满馨 3E”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书。
五、 “国联满馨 1 号 3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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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5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