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 4 号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 4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药 4 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药 4 号”的转让业务。
二、 “国药 4 号”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国药 4A”,证券代码为“136628”,到期日
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
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国药 4B”,证券
代码为“136629”,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
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1 国药 4C”,证券代码
为“136630”,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
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21 国药 4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国
药 4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国药 4C”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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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首次参加“国药 4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
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
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国药 4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
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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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52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