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银宝山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14,372,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40,979,56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061,925.66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17,634.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1]000093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建设项

1                         75,050.56     46,848.96

    目一期工程

2   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642.80      5,642.80

           合计             80,693.36     52,491.76

                    1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

资金进行了先行投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

资金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

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共计 13,712.10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人民币 13,712.1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

        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置换金额

         资金    投入金额        土地购置

                       费           及安装

广东银宝山新

科技有限公司

        46,848.96   13,712.10  13,712.10      -     -   13,712.10

产业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

  四、本次置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该事项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2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经审核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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