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对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议案内容
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29 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9 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326 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
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2 月 9 日下午 3:00。
7、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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