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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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

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和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

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

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

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

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

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

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

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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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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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7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4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4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4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5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7

   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7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7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8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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