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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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1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3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 4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6
六、结论意见……………………………………………………………………………………………………………. 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宝兰德、公司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案)》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激励对象名单》
对象名单》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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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2]第 01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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