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
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
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
12月17日,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17:00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静安公证
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7,977,908.58份,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2.02%,满足法定
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 《关于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 ,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纸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仅适
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基金份额总数为137,977,908.5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基金份额总数为0.00份, 弃权票所代表的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基金份额
总数为0.00份, 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中银稳汇短
债债券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 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稳汇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5,000
公证费 9,000
合计 24,000
二、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稳汇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一)调整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修改《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中:
原文表述为: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费率,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10%
Y≥30日 0.00%
”
修改为: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10%
Y≥30日 0.0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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