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2-01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

    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孙庚文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0 号)后,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

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2-009)。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森投资”)发来附

有孙庚文先生签字的《关于<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

事项的相关说明》,对于该文件的真实性,公司已获得孙庚文先生的确认。孙庚

文先生就其需回复的深交所关注问题进行了确认,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问题三:请银川中能和孙庚文说明双方前期存在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因本

次表决权委托安排发生变化,所持股份处于冻结或质押状态是否影响表决权委

托的效力。

  孙庚文回复:

  孙庚文已经于 2021 年 5 月向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

中能”)通知解除二者之前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补充协议》,

恒泰艾普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将该事项在巨潮资讯网进行公告。

  2021 年 12 月 30 日,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

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 6,600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9.27%的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

托。

  2022 年 1 月 4 日,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孙庚文将

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 3,535.51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96%的

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孙庚

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在本次表决权委托安排之前,银川中能和孙庚文已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

此,不会构成孙庚文与厚森投资表决权委托的实质障碍。

  孙庚文授权委托厚森投资行使表决权的 3,535.51 万股股票处于冻结状态,但

法院的裁定并未限制孙庚文行使或委托行使表决权,因此,孙庚文认为,其所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目前不会影响表决权委托事项。

  一、备查文件

  1、《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2-009);

  2、厚森投资、孙庚文出具的《关于<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相关事项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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