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发来的《股份增持情况告知

函》,获悉其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卜范胜、黄欣、

孙丽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9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 号 2001,2007,2008,2009,2010 房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航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42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479.73             2.00

  合  计        479.73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       □(请注明)

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33.36     5.98%   1,913.08     7.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3.36     5.98%   1,913.08     7.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2 年 1 月 10 日已披露(《关于控

                  制权转让交易的进展暨原控股股东减持

                  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卜范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胜、黄欣拟于前述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

意向、计划             的 1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广州恒

                  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合计

                  不超过 4,797,272 股。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前述交易已

                  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关于表决权的其他说明

   2021 年 5 月 18 日,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同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2,372,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3%)的表决

权委托给广州恒贸行使。本次增持系基于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签署的《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协议》约定

的交易框架实施,增持结果不改变广州恒贸所持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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