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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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证券的种类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存续期限

  2.5、债券利率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转股期限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2.17、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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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19、债券担保情况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城步善

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6.2%股权并与交易对手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

议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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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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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38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