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启亮)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启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就2020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6次、1次年度

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参会期间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20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

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

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11日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0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2020年本人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为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会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会议、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

  (3)2020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为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

相关要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2020年年报审计相关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

面密切关注。2020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

                   2

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

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信息披

露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问询、日常现场办公及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并多次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意见。2021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

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58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