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7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1,258,406.5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
具备竞争力的优势沪 港深上市公司,同时通过优化风
险收益配比,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投
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业绩持续增长、
分享投资收益”这个核心理念。重点投资于受惠于中国
经济转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
沪港深股票。对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分析,其中偏重:
估值采用多种估值方法,包括 P/E(预期)、P/B、PCF、
相对于 NAV 的溢/折价、DDM、ROE,与历史、行业和市
场的比较。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
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45%+中证
全债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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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水平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A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703 01436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1,257,487.68 份 918.8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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