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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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传播,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工作;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启迪环境签署本次交易《吸收合
并意向协议》;
4、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5、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启迪环境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
吸收合并协议》;
6、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7、2021 年 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8、2021 年 7 月 22 日,根据相关情况变化并与交易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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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并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9、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后进展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
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10、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后的进展公告》;
1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
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12、2021 年 9 月 23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13、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经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双方拟再次
调整交易方案,并编制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
订稿)》;
14、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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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启迪环境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4、启迪环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5、变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
6、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7、本次交易通过反垄断主管机关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阶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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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该等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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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
页)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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