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7 号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7号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
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
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8,76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691,287,336.00 元(包含贵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新增股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的金额 1,142,527,336.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情况及 2021 年 10 月披露的《南
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4
号《关于核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条山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 亿元。
经我们审验,截止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止,贵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81,168,831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6.16 元 , 应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98.96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54,419,998.99 元(已扣除承销
费用、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含增值税))。贵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验资
费用、印花税、发行登记费合计人民币 502,328.93 元,加上独立财务顾问费合
计人民币 29,680,000.00 元,加 上本次发行费 用的可 抵扣进 项税合计 人民币
921,575.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19,245.65 元,其中记入股本人民
报告 第 1 页
币 81,168,831.00 元、记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03,350,414.65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8,76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691,287,336.00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949 号验资报告。
贵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新增股本 1,142,527,336.00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
未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2,456,167.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金额包含贵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新增股本尚未完
成工商变更的金额 1,142,527,33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772,456,167.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
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金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辛文学
中国上海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报告 第 2 页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土
知 其中:货币资金
地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实 识 其 占新增注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25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