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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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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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 年 3 月 4 日下午 14:50 开始,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 年 3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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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交易方式

  2.02 交易对方

  2.03 交易标的

  2.04 交易价格

  2.05 资金来源

  2.06 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及成功需满足的条件

  2.07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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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

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

报安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常波

动情况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下属公司拟全面要约收购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全部股份及申请银行授信支付交易对价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

  议案 1 至议案 17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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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证券时报》或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

司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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