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天风证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

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

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资金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金额(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

1                      15,500.00           15,502.32      0

   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年产 15 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

2                      10,700.00           7,056.25   3,814.51

   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3                        2,500.00          2,579.82      0

   项目

   年产 6 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

4                      12,900.00           12,903.71      0

   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5.63      0

6  偿还银行借款               12,000.00           12,000.00      0

        合计             63,600.00           60,047.73   3,814.51

  注1:项目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1

  上述项目中除“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外,其余

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且对应募投项目(不含“补充

营运资金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已通过安全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

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700万元,规

划58条塑料载带生产线,形成年产15亿米塑料载带的生产能力。截至 2021年9月30日,48条

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常投产,其余生产线已经完成采购并于近期陆续投产,项目已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7,056.25万元,节 余募集资金金 额为3,814.51万元( 含部分利息收

入),其中包含项目合同设备采购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款项约268.00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

为准)。

  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规范

性文件自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拟对上述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

3,814.51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合

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同时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

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是在结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基础

上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成本,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四、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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