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票 : 公 司将 通 过 深圳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1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

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

投资规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 , 详 细内 容见《 中国 证 券报 》 、《证券 时 报》 、 《上 海证 券 报》 和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年产6万吨片式电        √

                      2

       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

       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0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11月11日下午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23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