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 3、4 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1.00
保的议案 √
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2.00
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
件到公司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
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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