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1-2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常德港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盐田港港航”)拟与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源投公司”)合资成立市级合资公司,暂定名为盐田港港航发展(常德)
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
亿元,盐田港港航持股 80%,其中盐田港港航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3 亿元,
市级合资公司负责经营德山港。
市级合资公司拟与桃源县县属国企桃源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桃源经开投公司”)合资成立县级合资公司,暂定名为
桃源县桃源港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人民币 1 亿元,市级合资公司持股 80%,该县级合资公司经营陬市港。
市级合资公司拟与澧县县属国企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澧县城投公司”)合资成立县级合资公司,暂定名澧县港口有限
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 万元,
市级合资公司持股 80%,该县级合资公司经营戴家湾港。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常德港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资方名称: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13 日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9
楼)
3.注册资本:1615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熊正
6.实际控制人:常德市国资委
7.经营范围: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资本
投资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货运港口;
装卸搬运;通用仓储;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场地准备活动;企业总部管
理;土地管理服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开发及配套
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与经营。
(二)合资方名称:桃源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5 日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金堰村三组
(科创大厦四楼)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姜柯沿
6.实际控制人:桃源县国资管理局
7.经营范围:县内的投资、建设、开发服务;城市建设项目投资;销
售建筑材料;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工业厂房及公共服务场地的经营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交流及推广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
治服务;职教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
其他相关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粮油仓储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三)合资方名称: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10 日
2.注册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珍珠居委会解放路 1099 号
3.注册资本:405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陶贵锋
6.实际控制人:澧县国资管理局
7.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投资;技术咨询。
上述相关合作方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常德港项目合作组织架构图
三、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拟投资的码头分别位于常德市相关区、县辖区内,项目合作
组织架构分市、县两级。
(一)市级合资公司
1.基本情况
拟设立市级公司名称:盐田港港航发展(常德)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码头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
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生活
服务设施建设与经营;集装箱修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
物业管理。(以工商批复为准,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获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常德港德山港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岸线长度 390 米,年设计通
过能力 118 万吨,主要货种为纸浆、粮食、食用油、钢材等。
2.拟签署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乙方: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各方确认:按照“一市一港一主体”原则,由市级合资公司统
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常德市公共货运码头。盐田港港航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 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80%。
(2)各方约定:甲乙双方按照如下约定,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董事会成员 5 人,其中甲方提名 3 人,其中 1 人担任董事
长。乙方提名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由合资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甲方提名 1 人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乙方提名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由合资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
主选举产生。总经理 1 人,由甲方提名;副总经理 1 至 4 人,其中乙方提
名 1 人。
(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
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若确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另
一方可要求其承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公章(或
合同章)后生效。
(5)合资经营合同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县级合资公司
1.桃源县合资公司
(1)基本情况
拟设立县级合资公司名称:桃源县桃源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
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码头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
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生活
服务设施建设与经营;集装箱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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