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

独立判断的原则,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资上海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资上海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资上海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

公司借助渲图信息的 VR 技术及经验,优化公司在多场景下的解决方案,提升现

有产品、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就本次公司增资上海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

益并承担相应义务,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及表决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第1页 共3页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振华          刘汴生             金香爱

                      签字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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