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向全体董事

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5 时至 16 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

事 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 2 人,为郑康、赵锡军),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

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相关内容。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

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

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自本次授信额度生效之日起,原授信额度 2 亿元即废止(详

细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原授信额度中未结清业务纳入新额度管理。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部分自有房产作

为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授信额度提供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王长春先

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

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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