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43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六栋 B 座 19 层公司商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

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

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证券发展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 座 19

层公司前台。

  邮编:518055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艳华

  联系电话:0755-26969307

  传真号码:0755-26510822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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