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AccuGen Group增资将有利于进一步利用国际先进的生物药技术完善

和提高公司大分子和细胞与基因治疗服务模块的建设,促进研发服务能力和运营

水平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大分子药物发现和开发一体化平台,从而

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认购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

    二、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

合伙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参与专业投资机构管理的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作为专业

投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充分运用各方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优势,放大公

司投资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共同促进医疗健康行业的协同发展。本次

有限合伙协议的修订为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正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投资、当

期及后续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经修订的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戴立信          独立董事:陈国琴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曾坤鸿          独立董事:余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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