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冯旭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次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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