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燕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个人绩效

考核评估结果为“C”取消归属,本次拟归属的 6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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